
1.12小分队纪念碑
类型:
纪念物和纪念设施
时间:
1996年
等级:
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
贡觉县敏都乡敏都村
“1·12”小分队纪念碑庄严矗立于贡觉县敏都乡,始建于1996年,是铭记当代英雄、弘扬英烈精神的红色地标与重要教育基地。
1995年1月12日,我公安武警“1·12”特别行动小分队奉命出击,在贡觉县敏都乡阿尼村与持枪杀人犯卓约赤列及其同伙展开激烈战斗。历经七小时英勇奋战,小分队一举歼灭危害一方的罪犯,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这场战斗中,洛桑泽仁、尼玛扎西、洛松益西三位同志壮烈牺牲,用鲜血和生命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他们的英雄壮举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褒扬。牺牲的三位同志被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并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模”荣誉称号。小分队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多名队员荣获个人一、二、三等功及英模称号。
“1·12”小分队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涌现出的英雄集体,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与公安战线的光辉典范。他们不畏牺牲、忠诚奉献的精神,与革命战争年代的红色传统一脉相承。为永久纪念与传承其精神,特立此碑。
如今,修缮一新的纪念碑不仅是缅怀英烈的肃穆场所,更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忠诚教育的生动课堂。英雄的故事在这里永久传颂,“1·12”英雄群体的精神必将激励后人,在新时代的征程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革命烈士永垂不朽!英雄精神万古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