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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玛乡金属手工艺制作技艺

发布时间:2025-10-23

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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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玛寺黑帽系二世活佛嘎玛拔希·却吉桑波在位时,元世祖忽必烈将澜沧江上游的广大地区划刘归嘎玛寺管辖。为扩大影响从二世嘎玛巴到七世嘎玛巴时期,陆续从拉萨、内地以及尼泊尔、印度召集来大批工匠,在嘎玛寺大兴土木,筑殿饰彩,镂金雕玉。相传七世嘎玛巴曲扎江措从尼泊尔带来的两个擅造佛具的工匠,就安家落户在嘎玛乡瓦寨村白坡丛,逐步形成了独具风格的嘎玛民族民间手工艺术。由于历史、宗教和自然的原因,在匠人之乡以嘎玛为中心,逐渐形成两处民族手工业集散地。一处是以打造寺庙供奉的各类佛像为主体的柴维乡翁达岗村,最初产生于14世纪后期,随着强巴林寺(藏东最大的格鲁派寺庙)势力的强大而衍生;另一处是以雕镌佛教经具为主体的嘎玛乡瓦寨村,其历史可追溯到12世纪上半叶,随着嘎玛寺的兴盛而兴起。

嘎玛民族手工艺由匠人代代相传,虽然有较少的文字资料记载,但其名声在康巴乃至整个藏族聚居区都有较大影响。其中唐卡的历史可追溯到吐蕃时期,距今有700多年的历史。其画以长期发展起来的壁画艺术为基础,逐步演绎出一种别具一格、易于收藏、利于宣传宗教的新型画种唐卡。

嘎玛民族手工艺包括:唐卡、佛像、宗教用品、服饰佩饰、生活用品、玛尼石雕刻等。佛像打造、佩饰制作等均以金、银、铜等金属为原料,除使用简单工具外,均由匠人手工制作。嘎玛手工艺打造出的佛像、佩饰精美绝伦,手法细膩,神态逼真,比例协调,具有高的艺术价值。20002年,嘎马乡被西藏自治区命名为“民族民间手工艺术之乡”。

2006年被列入西藏自治区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遺产名录。